重生末世:弃子唤灵,杀穿踏巅峰
第一章 重生在挨揍前,先召唤只狗壮壮胆后颈的灼痛感还没散去,林默己经听见了行尸啃骨头的动静。
不是幻觉。
他猛地睁开眼,入目是发霉的天花板,墙角挂着灰扑扑的蛛网,空气中飘着股廉价洗衣粉混着霉味的气息——这是林家别墅最角落那间杂物间的味道,他住了十八年,闭着眼都能闻出来。
“操……”林默低骂一声,抬手摸向脖颈。
皮肤平滑温热,没有被炎系异能灼伤的焦糊感,更没有行尸撕咬的伤口。
他扑到那面裂了道缝的穿衣镜前,镜子里的少年脸色苍白,眼下挂着黑眼圈,嘴唇干裂得像起皮的墙皮,唯独那双眼睛,亮得吓人,翻涌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狠戾。
电子日历在墙角滴滴响,屏幕上的日期刺得他眼疼:2242年7月13日。
距离全球赤雾爆发,还有整整三个月。
他真的重生了。
重生在被林宇那个***,亲手踹进尸潮的前三年。
前世的画面跟快放似的炸响在脑子里——末世爆发那天,赤雾笼罩全球,他躲在杂物间柜子里,看着窗外的人一个个变成青灰色行尸。
是林宇踹开柜门拽他跑,当时他还傻呵呵地想:“哥果然疼我。”
后来他觉醒了“万象召唤”,第一次召出吞天犬幼崽时,高兴得像个傻子,拉着林宇的手说:“哥你看!
我能保护你了!”
那时候林宇笑得温和,拍他的肩:“小默真厉害,这能力太扎眼,哥先帮你保管召唤契约,等你强点再还你,好不好?”
他信了。
把凝聚召唤核心的碎玉给了林宇,把每次召唤出的灵力分他一半,甚至在林宇被高阶异兽**时,拼着胳膊被撕开,召出青铜级破邪弩替他解围。
可结果呢?
末世第三年,龙城基地洗牌,林宇为讨好新掌权者,反手把他卖了。
他被关在铁笼子里,看着林宇拿着那枚碎玉,在众人面前炫耀“林家唯一召唤天才”的身份。
赵兰,他那个嫡母,用烧红的烙铁烫他的手心,骂他:“野种就是野种,觉醒天大的本事,也该是我们阿宇的!”
他那个便宜爹林建国,就站在旁边,连眼皮都没抬。
最后那天,尸潮攻破基地外围,林宇带着新欢往安全区跑,路过他的笼子时,笑得淬了毒:“小默,委屈你了,你的召唤物,我会‘好好用’的。”
说完,一脚踹开笼门,把他推了出去。
行尸嘶吼着扑上来的瞬间,他看见林宇搂着女人的腰,在高墙上对他的惨叫拍手叫好。
“笑**。”
林默对着镜子龇牙,露出点森然的笑。
这辈子,再对这群**抱半分“亲情”幻想,他名字倒过来写。
“咚咚咚!”
粗暴的敲门声跟催命符似的,张妈那破锣嗓子穿透门板:“林默!
死里面了?
赶紧滚出来端早餐!
少奶奶要喝燕窝,洒了一滴你等着扒皮!”
跟前世分毫不差。
林默扯了扯嘴角,慢悠悠起身。
帆布包里只有几件旧衣服,还有他攒了半年的三百二十七块零钱——这点钱,末世里连半块压缩饼干都买不到。
得搞钱,搞物资,搞武器。
还得把母亲留的那枚碎玉找出来——就是这玩意儿帮他觉醒了“万象召唤”,前世被他傻愣愣给了林宇,这辈子,谁也别想碰。
他拉开门,张妈正叉着腰瞪他,看见帆布包,鼻子里嗤了一声:“拿着破烂干啥?
赶紧去厨房!”
林默没理,径首往餐厅走。
餐厅里,林建国对着报纸皱眉,赵兰给林宇剥虾,油光锃亮的虾堆了小半碗,林宇漫不经心地用银叉戳着玩,瞥见林默进来,立刻露出“温和”的笑:“小默来了?
快坐,张妈今天做了你爱吃的……哦,忘了,你好像没什么爱吃的。”
周围佣人低低地笑,赵兰用帕子擦着手,阴阳怪气:“行了阿宇,跟他计较什么?
一个上不了台面的,别影响吃饭心情。”
林建国抬了抬眼皮,语气敷衍:“嗯,吃饭。”
林默站在原地没动,目光扫过餐桌——燕窝盅冒热气,水晶盘里的牛排滋滋响,林宇手腕上那块百达翡丽晃得人眼晕。
真好啊,这群人的好日子,全踩在他的骨头渣上。
“我不饿。”
林默开口,声音不大,却把笑声全压了下去。
赵兰脸一沉:“你说什么?
翅膀硬了是不是?
敢摆脸色?”
林建国放下报纸,眼神不耐:“让你坐下就坐下,哪来那么多废话?”
林默没动,首视着林建国:“我要钱。”
餐厅瞬间安静。
林建国皱眉:“要钱干什么?”
“买东西。”
林默懒得废话,“五千块。”
“你疯了?”
赵兰尖叫,“一个野种也敢要五千?
你知道五千能买多少燕窝吗?”
林宇假惺惺地劝:“小默,是不是遇到难处了?
跟哥说,哥帮你……不过五千确实太多,爸赚钱不容易。”
“不容易?”
林默笑了,指着林宇的表,“他那块表够我要一百次五千了。”
林宇脸色微变,赵兰拍着桌子站起来:“反了你了!
保安!
把这个野种拖出去!”
“拖谁?”
林默突然提高声音,目光淬了冰,“拖我之前,要不要说说林宇上周把城东项目的回扣塞自己口袋,差点让公司赔三千万的事?”
林建国猛地抬头,林宇的脸“唰”地白了。
这是前世他无意中听到的,当时还傻乎乎想帮林宇隐瞒。
“你……你胡说!”
林宇急了,差点带翻椅子。
赵兰也慌了,指着他骂:“小**!
敢污蔑你哥!”
“是不是污蔑,”林默慢悠悠地说,“让张叔(公司老会计)来对质不就知道了?
哦对了,他女儿重病住院急着用钱,不知道林大少愿不愿意‘帮’一把?”
林宇的脸成了猪肝色。
林建国盯着林宇看了几秒,转向林默,多了点审视:“钱可以给你,但你得说清楚,怎么知道这些的?”
“猜的。”
林默扯谎不打草稿,“上次听见张叔打电话哭,瞎猜的。”
他算准了林建国好面子,不会真把事闹大。
果然,林建国脸色铁青地抽了五张卡:“这里面有五万,拿着赶紧滚,别再让我看见你。”
赵兰尖叫:“建国!
你疯了给他这么多!”
“闭嘴!”
林建国吼了一句,又瞪着林默,“滚!”
林默拿起卡,转身就走。
出门时听见林宇咬牙切齿:“爸!
这野种肯定有问题!”
他脚步没停,心里冷笑。
问题?
当然有。
最大的问题是,这辈子,他要让这群**连本带利,用命来还。
走出别墅大门,手腕突然一阵发烫——是贴身戴的碎玉。
碎玉像有东西要钻出来,烫得他差点扔了卡。
紧接着,一行淡金色的字突兀地浮现在视网膜上,古奥又清晰:万象召唤,血脉为引,祭品己至,可唤一阶灵宠——吞天犬(幼崽)林默瞳孔骤缩。
来了。
召唤能力比前世早觉醒了三个月。
他攥紧碎玉,看向别墅区外的树林——三个月后,那里会成为第一批行尸的巢穴。
“吞天犬是吧,”林默低声笑了,眼底是尸山血海里炼出的狠劲,“正好,我也饿了,先开个荤。”
他没立刻离开,反而绕到树林入口。
碎玉的烫意越来越明显,像在催他快点。
找了个隐蔽的土坡蹲下,林默握紧碎玉。
怎么召唤?
他集中精神回想那行字。
万象召唤,血脉为引……血脉?
他从口袋里摸出块锋利的金属片(刚才收拾东西时顺手塞的),在指尖划了道口子。
血珠滴在碎玉上。
“嗡——”碎玉突然发光,淡金色纹路从内部蔓延,像活过来的藤蔓。
视网膜上的文字更清晰了:祭品:人类精血(微量),负面情绪(中等)可召唤:吞天犬(幼崽)是否召唤?
“是!”
林默在心里默念。
金光炸开,落在面前的空地上,扬起尘土。
烟尘散后,林默愣住了。
地上蹲着个黑毛小球,巴掌大,耳朵耷拉着,琥珀色的眼睛歪头看他,喉咙里“呜呜”叫,看起来……像只刚满月的**?
这就是吞天犬?
传说中能吞噬万物的神兽?
林默有点怀疑人生。
他试探着伸手,黑毛小球嗅了嗅,突然张开嘴,用尖尖的小牙咬住他的指尖——不是咬,是舔,把血珠舔得干干净净。
“还挺能吃。”
林默失笑。
这时,远处传来狗叫,三只野狗盯着这边,喉咙里低吼。
这片树林常有野狗出没,前世有人见过野狗变异成半人高的怪物,咬断三个成年人的脖子。
林默刚要拿消防斧(刚才出门时顺手从**角落摸的),脚边的黑毛小球突然蹿了出去。
速度快得惊人。
三只野狗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它撞得东倒西歪。
紧接着,林默看到了让他头皮发麻的一幕——黑毛小球张开嘴,小小的嘴巴像个黑洞,一口叼住其中一只野狗的脖子!
那只比它大十倍的野狗连惨叫都没发出,就像被吸尘器吸住似的瞬间瘪了下去,最后只剩一撮灰被风吹散。
另外两只野狗吓傻了,夹着尾巴要跑,却被黑毛小球一口一个,全“吃”了。
解决完野狗,黑毛小球摇着尾巴跑回来,蹲在他脚边蹭裤腿,眼睛里满是邀功的得意。
林默:“……”行吧,是他看走眼了。
这哪是**,分明是披着狗皮的“吞噬怪”。
他摸了摸黑毛小球的头,毛茸茸的手感不错:“以后叫你小黑吧。”
小黑“嗷”了一声,像是答应了。
林默站起身,看了眼天色,该去准备物资了。
“走了小黑,带你去囤货,末世前的最后一顿大餐,管够。”
他拎着帆布包往公交站走,小黑跟在脚边,时不时停下来嗅嗅,偶尔抬头看他,眼睛亮得像小灯笼。
林默低头看着它,突然觉得,这末世好像也没那么难熬。
至少这一次,他不是一个人了。
不是幻觉。
他猛地睁开眼,入目是发霉的天花板,墙角挂着灰扑扑的蛛网,空气中飘着股廉价洗衣粉混着霉味的气息——这是林家别墅最角落那间杂物间的味道,他住了十八年,闭着眼都能闻出来。
“操……”林默低骂一声,抬手摸向脖颈。
皮肤平滑温热,没有被炎系异能灼伤的焦糊感,更没有行尸撕咬的伤口。
他扑到那面裂了道缝的穿衣镜前,镜子里的少年脸色苍白,眼下挂着黑眼圈,嘴唇干裂得像起皮的墙皮,唯独那双眼睛,亮得吓人,翻涌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狠戾。
电子日历在墙角滴滴响,屏幕上的日期刺得他眼疼:2242年7月13日。
距离全球赤雾爆发,还有整整三个月。
他真的重生了。
重生在被林宇那个***,亲手踹进尸潮的前三年。
前世的画面跟快放似的炸响在脑子里——末世爆发那天,赤雾笼罩全球,他躲在杂物间柜子里,看着窗外的人一个个变成青灰色行尸。
是林宇踹开柜门拽他跑,当时他还傻呵呵地想:“哥果然疼我。”
后来他觉醒了“万象召唤”,第一次召出吞天犬幼崽时,高兴得像个傻子,拉着林宇的手说:“哥你看!
我能保护你了!”
那时候林宇笑得温和,拍他的肩:“小默真厉害,这能力太扎眼,哥先帮你保管召唤契约,等你强点再还你,好不好?”
他信了。
把凝聚召唤核心的碎玉给了林宇,把每次召唤出的灵力分他一半,甚至在林宇被高阶异兽**时,拼着胳膊被撕开,召出青铜级破邪弩替他解围。
可结果呢?
末世第三年,龙城基地洗牌,林宇为讨好新掌权者,反手把他卖了。
他被关在铁笼子里,看着林宇拿着那枚碎玉,在众人面前炫耀“林家唯一召唤天才”的身份。
赵兰,他那个嫡母,用烧红的烙铁烫他的手心,骂他:“野种就是野种,觉醒天大的本事,也该是我们阿宇的!”
他那个便宜爹林建国,就站在旁边,连眼皮都没抬。
最后那天,尸潮攻破基地外围,林宇带着新欢往安全区跑,路过他的笼子时,笑得淬了毒:“小默,委屈你了,你的召唤物,我会‘好好用’的。”
说完,一脚踹开笼门,把他推了出去。
行尸嘶吼着扑上来的瞬间,他看见林宇搂着女人的腰,在高墙上对他的惨叫拍手叫好。
“笑**。”
林默对着镜子龇牙,露出点森然的笑。
这辈子,再对这群**抱半分“亲情”幻想,他名字倒过来写。
“咚咚咚!”
粗暴的敲门声跟催命符似的,张妈那破锣嗓子穿透门板:“林默!
死里面了?
赶紧滚出来端早餐!
少奶奶要喝燕窝,洒了一滴你等着扒皮!”
跟前世分毫不差。
林默扯了扯嘴角,慢悠悠起身。
帆布包里只有几件旧衣服,还有他攒了半年的三百二十七块零钱——这点钱,末世里连半块压缩饼干都买不到。
得搞钱,搞物资,搞武器。
还得把母亲留的那枚碎玉找出来——就是这玩意儿帮他觉醒了“万象召唤”,前世被他傻愣愣给了林宇,这辈子,谁也别想碰。
他拉开门,张妈正叉着腰瞪他,看见帆布包,鼻子里嗤了一声:“拿着破烂干啥?
赶紧去厨房!”
林默没理,径首往餐厅走。
餐厅里,林建国对着报纸皱眉,赵兰给林宇剥虾,油光锃亮的虾堆了小半碗,林宇漫不经心地用银叉戳着玩,瞥见林默进来,立刻露出“温和”的笑:“小默来了?
快坐,张妈今天做了你爱吃的……哦,忘了,你好像没什么爱吃的。”
周围佣人低低地笑,赵兰用帕子擦着手,阴阳怪气:“行了阿宇,跟他计较什么?
一个上不了台面的,别影响吃饭心情。”
林建国抬了抬眼皮,语气敷衍:“嗯,吃饭。”
林默站在原地没动,目光扫过餐桌——燕窝盅冒热气,水晶盘里的牛排滋滋响,林宇手腕上那块百达翡丽晃得人眼晕。
真好啊,这群人的好日子,全踩在他的骨头渣上。
“我不饿。”
林默开口,声音不大,却把笑声全压了下去。
赵兰脸一沉:“你说什么?
翅膀硬了是不是?
敢摆脸色?”
林建国放下报纸,眼神不耐:“让你坐下就坐下,哪来那么多废话?”
林默没动,首视着林建国:“我要钱。”
餐厅瞬间安静。
林建国皱眉:“要钱干什么?”
“买东西。”
林默懒得废话,“五千块。”
“你疯了?”
赵兰尖叫,“一个野种也敢要五千?
你知道五千能买多少燕窝吗?”
林宇假惺惺地劝:“小默,是不是遇到难处了?
跟哥说,哥帮你……不过五千确实太多,爸赚钱不容易。”
“不容易?”
林默笑了,指着林宇的表,“他那块表够我要一百次五千了。”
林宇脸色微变,赵兰拍着桌子站起来:“反了你了!
保安!
把这个野种拖出去!”
“拖谁?”
林默突然提高声音,目光淬了冰,“拖我之前,要不要说说林宇上周把城东项目的回扣塞自己口袋,差点让公司赔三千万的事?”
林建国猛地抬头,林宇的脸“唰”地白了。
这是前世他无意中听到的,当时还傻乎乎想帮林宇隐瞒。
“你……你胡说!”
林宇急了,差点带翻椅子。
赵兰也慌了,指着他骂:“小**!
敢污蔑你哥!”
“是不是污蔑,”林默慢悠悠地说,“让张叔(公司老会计)来对质不就知道了?
哦对了,他女儿重病住院急着用钱,不知道林大少愿不愿意‘帮’一把?”
林宇的脸成了猪肝色。
林建国盯着林宇看了几秒,转向林默,多了点审视:“钱可以给你,但你得说清楚,怎么知道这些的?”
“猜的。”
林默扯谎不打草稿,“上次听见张叔打电话哭,瞎猜的。”
他算准了林建国好面子,不会真把事闹大。
果然,林建国脸色铁青地抽了五张卡:“这里面有五万,拿着赶紧滚,别再让我看见你。”
赵兰尖叫:“建国!
你疯了给他这么多!”
“闭嘴!”
林建国吼了一句,又瞪着林默,“滚!”
林默拿起卡,转身就走。
出门时听见林宇咬牙切齿:“爸!
这野种肯定有问题!”
他脚步没停,心里冷笑。
问题?
当然有。
最大的问题是,这辈子,他要让这群**连本带利,用命来还。
走出别墅大门,手腕突然一阵发烫——是贴身戴的碎玉。
碎玉像有东西要钻出来,烫得他差点扔了卡。
紧接着,一行淡金色的字突兀地浮现在视网膜上,古奥又清晰:万象召唤,血脉为引,祭品己至,可唤一阶灵宠——吞天犬(幼崽)林默瞳孔骤缩。
来了。
召唤能力比前世早觉醒了三个月。
他攥紧碎玉,看向别墅区外的树林——三个月后,那里会成为第一批行尸的巢穴。
“吞天犬是吧,”林默低声笑了,眼底是尸山血海里炼出的狠劲,“正好,我也饿了,先开个荤。”
他没立刻离开,反而绕到树林入口。
碎玉的烫意越来越明显,像在催他快点。
找了个隐蔽的土坡蹲下,林默握紧碎玉。
怎么召唤?
他集中精神回想那行字。
万象召唤,血脉为引……血脉?
他从口袋里摸出块锋利的金属片(刚才收拾东西时顺手塞的),在指尖划了道口子。
血珠滴在碎玉上。
“嗡——”碎玉突然发光,淡金色纹路从内部蔓延,像活过来的藤蔓。
视网膜上的文字更清晰了:祭品:人类精血(微量),负面情绪(中等)可召唤:吞天犬(幼崽)是否召唤?
“是!”
林默在心里默念。
金光炸开,落在面前的空地上,扬起尘土。
烟尘散后,林默愣住了。
地上蹲着个黑毛小球,巴掌大,耳朵耷拉着,琥珀色的眼睛歪头看他,喉咙里“呜呜”叫,看起来……像只刚满月的**?
这就是吞天犬?
传说中能吞噬万物的神兽?
林默有点怀疑人生。
他试探着伸手,黑毛小球嗅了嗅,突然张开嘴,用尖尖的小牙咬住他的指尖——不是咬,是舔,把血珠舔得干干净净。
“还挺能吃。”
林默失笑。
这时,远处传来狗叫,三只野狗盯着这边,喉咙里低吼。
这片树林常有野狗出没,前世有人见过野狗变异成半人高的怪物,咬断三个成年人的脖子。
林默刚要拿消防斧(刚才出门时顺手从**角落摸的),脚边的黑毛小球突然蹿了出去。
速度快得惊人。
三只野狗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它撞得东倒西歪。
紧接着,林默看到了让他头皮发麻的一幕——黑毛小球张开嘴,小小的嘴巴像个黑洞,一口叼住其中一只野狗的脖子!
那只比它大十倍的野狗连惨叫都没发出,就像被吸尘器吸住似的瞬间瘪了下去,最后只剩一撮灰被风吹散。
另外两只野狗吓傻了,夹着尾巴要跑,却被黑毛小球一口一个,全“吃”了。
解决完野狗,黑毛小球摇着尾巴跑回来,蹲在他脚边蹭裤腿,眼睛里满是邀功的得意。
林默:“……”行吧,是他看走眼了。
这哪是**,分明是披着狗皮的“吞噬怪”。
他摸了摸黑毛小球的头,毛茸茸的手感不错:“以后叫你小黑吧。”
小黑“嗷”了一声,像是答应了。
林默站起身,看了眼天色,该去准备物资了。
“走了小黑,带你去囤货,末世前的最后一顿大餐,管够。”
他拎着帆布包往公交站走,小黑跟在脚边,时不时停下来嗅嗅,偶尔抬头看他,眼睛亮得像小灯笼。
林默低头看着它,突然觉得,这末世好像也没那么难熬。
至少这一次,他不是一个人了。